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厅机关制度建设的通知

26.06.2015  13:44

新林办字〔2015〕304号

 

 

厅机关合署办公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林业厅制度建设,进一步促进林业厅机关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根据林业厅党委确定2015年为“制度建设年”要求,决定在厅机关全面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制度建设,是推进依法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是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年”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系统规划、分步落实,切实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结合实际,尽快制定、修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各处室各单位要依据“系统全面、科学合法、客观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工作职责、业务需要和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已经建立相关制度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还没有建立的,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

      三、抓好落实,切实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制度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制度建设作为今年加强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建立和完善切合本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原则上要求制度制定后,要上墙,汇编成册,在实际工作中抓好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四、有关要求。 今年要把各处室各单位制度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绩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处室各单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制度,5月29日前,请各处室各单位将现有制度、拟修改完善的制度和需要建立的制度情况报厅办公室。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制度建立、修改完善工作。7月底前完成制度上墙和汇编成册工作。厅办公室、纪检委(监察室)将对各处室各单位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进行通报。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