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5220辆违规公车被清理

14.10.2014  14:58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温丽娜 实习生栾丹妮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近日通报了巡视整改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等五个方面的整改情况。其中,清理违规公务用车5220辆,清理“吃空饷”2308人。

    新疆都市报记者10月13日从自治区纪委了解到,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今年3月至5月,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对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常规巡视,对科技部、中粮集团、复旦大学开展了专项巡视。其中,中央第六巡视组对我区进行了巡视。7月12日,中央巡视组向自治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

    通报称,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我区开展了公务用车实有数登记工作,从严核定各地、各部门公务用车的编制,对已清理的违规公务用车,采取调剂使用、继续使用、换回退回、拍卖处置等方式进行了纠正处理。目前,已清理5220辆违规公务用车。其中,超编车1760辆、超标车2847辆、违规借车换车613辆。

    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自治区党委还责成自治区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草拟了《自治区公务用车控购管理办法》、《自治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待自治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确定后,即可印发执行;为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责成财政厅将会同自治区纪委、审计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占用借用、超编超标、擅自购买公务用车等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健全清退处置车辆的责任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12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清理离退休干部占用的公务用车和党政机关借用企业的车辆,逾期未清退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针对超编、超标和擅自购买的公务用车,一律没收,统一调剂和拍卖处置。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截至9月20日,各地州市清理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1375名。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再次整治领导干部及亲属“吃空饷”,清理“吃空饷”2308名、在编不在岗2165名、编外聘用人员5647名。同时,印发《自治区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暂行规定》,作出准确界定,严格措施、严明纪律,将治理工作常态化。

    新疆巡视整改情况

    整改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反映领导干部的有关问题。

    整改成效:清理5220辆违规公务用车,其中超编车1760辆、超标车2847辆、违规借车换车613辆。

    清理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1375名,再次整治领导干部及亲属“吃空饷”问题,清理“吃空饷”2308名、在编不在岗2165名、编外聘用人员564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