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计划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60万人次

22.12.2016  13:34

  12月2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7年,新疆计划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260万人次。

  据介绍,在转移就业的260万人次中,新疆将就地就近转移180万人次以上,疆内转移76万人次以上,转移内地2万人次。并通过推广“卫星工厂”等转移就业新模式,加大向当地工业、产业园区转移力度,扩大企业就业规模;深化与内地省级和地市级劳务合作关系,推进有组织向内地转移就业工作。加强管理服务,坚持“四不转移,四不输出”制度,促进长期在内地稳定就业等方式促进就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副处长李宏武介绍,今年推广的喀什“卫星工厂”、伊犁“就业工场”、昌吉“农村劳务合作组织”以及乌鲁木齐、哈密、巴州等创建的各种转移就业模式,就地就近就业成效显著,全年转移193.13万人次,占全区转移总数的72%。同时,还组织10个地州市与南疆四地州建立对接合作关系,搭建南疆劳动力有组织到北疆就业,截至11月底,疆内转移66.98万人次,占转移总数24.9%。全年有组织季节性转移96.40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43.98亿元,人均5241元,帮助农牧民找到了脱贫致富的渠道。

  李宏武说:“明年我们将加强对零就业贫困家庭的认定和清零,实行全区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同时,加大帮扶力度,做好‘一人一策’专项帮扶。

  据悉,截至今年11月底,新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68.9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3%;人均工资和劳务性收入6640元;其中就地就近转移193.13万人次,疆内转移66.98万人次,整建制转移企业18668人。到今年底,预计转移275万人次。(记者 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