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未提就被撞,损失算谁的?
13.02.2015 15:02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买了新车,还未开出4S店就被撞坏了,损失算谁的?
郑先生近日在宁波鄞州一家汽车4S店买了一辆轿车,价格是28.6万元。在店内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他办理汽车上牌手续并回店内贴膜。
当4S店工作人员为郑先生洗车时,车子被其他车辆撞到,致使车门中间柱部位变形,油漆脱落。郑先生不同意修理,要求4S店直接换车,遭到店方拒绝后,郑先生向鄞州区消保委求助。
“我买的新车还没开回家,就成了事故车,叫我如何接受。”郑先生情绪有些激动,坚决要求4S店换车。
店方认为,虽然事故发生在店里,但店方并非事故肇事方,所以不应该由他们承担责任。但是作为补偿,店方愿意提供两次免费汽车保养。
工作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分析,所涉车是在该店买的,贴膜服务包含在购车价内。汽车是在接受4S店的服务中发生的事故,所以4S店理应承担未能妥善安全地保管所涉汽车的责任。考虑到郑先生的车在事故中实际损坏并不严重,也希望郑先生能在换车要求上做出让步。
最后,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对赔偿一事达成一致。由店方免费修复汽车损坏部位并保修三年。同时,应郑先生要求,4S店将全车油漆换喷成蓝色进口漆,并由店方出资办理由此造成的行驶证变更手续。另外,4S店补偿郑先生价值两万元的现金抵用券。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3.02.2015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