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
“牢固树立新疆虽然处于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和主战场、反恐维稳任务重,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上没有任何特殊性的思想。”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长抓长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对全区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既直面问题,又充满自信。
回望2016年,在新疆,“没有特殊性”已成为各级党员干部的共识,纪律意识刻印在了党员干部的心中;“打虎”“拍蝇”力度不减,执纪审查、结案数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态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同比下降15.2%,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在增强、反腐败震慑效应在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红线底线
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强调,要始终把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放在首位,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
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治区党委研究制定《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细化38种违纪情形,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坚决查处党员干部中的“两面派”“两面人”。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作为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线索单独管理、及时排查,严肃查处、一寸不让,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2016年6月,阿克苏地区林业局绿化委干部吾买尔江·艾山,通过网络发表歪曲新疆历史、破坏祖国统一的文章,宣扬民族分裂、挑拨民族关系,否认民族融合、破坏民族团结,影响非常恶劣,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796件、同比增长18.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86人、增长37.2%。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后,自治区党委紧密结合新疆实际,制定《实施办法》,重点突出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治疆方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责任,细化问责的情形、问责实施的程序、问责结果的运用等。全区各级党组织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2016年年末,自治区纪委组成6个暗访组,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自治区党委反恐维稳九项措施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43个问题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和问责。一年来,全区实施问责301件,处理552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0人,组织处理422人。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16年12月28日,正当各族群众还在热议两天前“和田地区行署副专员沈毅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田建荣被查”的新闻又从自治区纪委网站发出。临近年底,自治区纪律审查的鼓点越来越急促、越来越有力。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以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2016年,自治区纪委立案查处28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平均每月2.3名“老虎”落马。
突出执纪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腐败案件,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把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2016年6月5日,自治区纪委同时对艾则孜·克尤木、王仕斌、王琦、许洪元4名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立案审查,消息一经发布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强烈反响。一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9365件次、同比增长60.9%,立案审查6182件、增长41.5%,结案6021件、增长46.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17人、增长55%。李建新、徐本来、阿不都热扎克·沙依木、张文强、买买提·吐尔迪……这些长长的名单和不断被改写的数字,实实在在地印证了自治区党委对惩治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牢记“干部作风不实就是更大的敌人”,坚持心里装着群众、感情贴近群众、行动走近群众、一心为了群众。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搜刮民财”“化公为私”以及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治区纪委对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采取逐批交办、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和田地区皮山县科克铁热克乡原党委书记杨俊峰,原党委副书记、乡长艾尔肯·马合木提等人相互勾结,把手伸向“救灾款”“救命钱”,从灾后重建补助资金中捞取好处,大肆套取骗取国家惠农专项资金,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两人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近日,杨俊峰、艾尔肯·马合木提分别被皮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没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2016年,全区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294件、同比增长70.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62人,维护了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厚植了党在新疆的执政基础。
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监督执纪各环节
2016年9月,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某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其职务层级由副厅级领导职务降为科员。这起案例,是自治区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生动例证。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把管党治党作为事关全局的政治大事来抓,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2次。2016年底,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对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四种形态”提出具体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严格执纪,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置;对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配合调查、如数上缴违纪款物的党员干部,视情节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或重处分、“断崖式”降级处理。2016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901件次、增长303.6%。组织处理5922人、增长203.1%。党纪政纪轻处分4664人、占受处分人员总量的67.4%;重处分2253人、占32.6%。移送司法机关290人、占受处分人员总量的4.2%。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必须以纪律为尺子,以事实为依据,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海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