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镇西城区道路工程(江苏大道西路、江苏大道无锡段)第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25.02.2015  23: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镇西城区道路工程(江苏大道西路、江苏大道无锡段)经霍城县发改委以霍县发改【2015】 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城县新苏锡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水河镇西城区道路工程(江苏大道西路、江苏大道无锡段)。

2.2  建设地址:霍城县清水河镇。

2.3  建筑规模:清水河镇西城区道路工程(江苏大道西路、江苏大道无锡段)3.91km、给排水管网工程、变压器安装及绿化工程。

2.4  本工程共分为五个标段;

其中:

三标段:变压器安装,路灯底座,电缆敷设,路灯安装;

四标段:绿化工程31280㎡;

2.5 本次施工招标的范围如下: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2.6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8月8日

总工期120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项目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用户意见反馈表或评价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项目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用户意见反馈表或评价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第三、四标段报名的投标企业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或 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仅限第四标段) 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安全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用户意见反馈表或评价表,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需具备进伊备案登记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二套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2月26日至 2015年3月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时,下午15:30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313室报名。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5 年 3月3日至2015年3月7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4:00 时,下午15:30 时至 19:30时,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整/标段(含图纸),售后不退,保证金第三标段:6万元整,第四标段:8万元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和上发布。

8. 本项目第三、四标段的招标公告内容以此次公告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城县新苏锡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陆志新

      电      话:  18999581099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313室

      联 系 人: 黄飞

电      话: 0999-8997327  18699900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