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达坂城路政管理局开拆路边非法标志标牌

05.06.2015  14:04

    6月4日,在S114线乌昌连接线米东通汇二手车交易市场附近,米东区公路分局养护部门工作人员正在拆除违法标志牌。

    新疆网讯(记者马婷 魏向阳 通讯员陈叶楠摄影报道)近日,乌鲁木齐路政海事局达坂城路政管理局米东大队在整治辖区路域环境时,发现路边增加了不少蓝底白字的“交通标识”,其中有一块标有“二手车交易市场――向前200米”,原来这并不是交通标识,而是企业或是商家的指路牌。

    6月4日,乌鲁木齐路政海事局达坂城路政管理局米东大队强制拆除S114乌昌连接线上的3处大型标志牌,设置者将面临2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月4日11时,在位于S114线米东区二手车交易市场附近,由东向西的道路旁,设立着一块深蓝色大型标志牌,上面写着“二手车交易市场――向前200米”的字样。这块标志牌设立在约7米高的铁杆上,长约3米、宽约1.5米。

    在现场,乌鲁木齐市公路管理局米东分局安排吊车、高空作业车及工作车同时完成拆卸工作。

    米东路政大队教导员黄晶说,他们在前期对路域环境进行排查时,发现此路段共有6块违法设立的标志牌,大队在5月17日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自行拆除。随后,有3块已经由设置方自行拆除了,还剩下3块在当天进行强制性拆除。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如有违法将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想要在乌鲁木齐周边国省道、高速旁设立合法的标志标牌,需要到乌鲁木齐路政海事局进行相关的行政许可。”达坂城路政管理局副局长陆剑介绍,接下来他们会继续对辖区道路的违法标志牌进行大排查,发现一处拆一处,将治理行动形成常态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