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报一季度环保不达标企业 17家企业废气超标排放,8家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

19.05.2015  13:05

  中国环境报讯 山西省环保厅近日通报了2015年第一季度污染物超标排放的25家国控重点企业。其中废气超标排放企业17家,34个废气排放口超标,另有8家污水处理厂的8个污水排放口超标。

  据了解,山西省环保厅已对本次公布名单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对霍州煤电集团吕梁山煤电有限公司方山发电厂按照超标时段扣减除尘效率、核实并扣减除尘电价补贴,取消对山西潞宝集团焦化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山西宏安焦化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恒泰焦铁有限公司、山西高义煤化有限公司、山西永祥集团稷山县晋华焦化有限公司等8家超标重点焦化企业的焦炭排污费优惠。

  山西省环保厅要求,8家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必须限期上报对标改造实施方案和进度安排。逾期未提交或所提交方案无实质性措施,将予以挂牌督办。

  山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将对此次被通报的25家企业严格实施六个“一律”。对受到罚款处罚且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按日计罚;对整改不力继续造成严重污染应当强制制止的,一律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的生产设备;对持续超标排污行为应当限产停产的,一律责令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停产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对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移送公安部门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