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首次集中曝光11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20.05.2015  12:46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军报道)5月19日,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2014年查办的11起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件。这些案件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其中行政处罚7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据了解,这也是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首次通过媒体集中曝光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

        近年来,新疆各地食药监部门狠抓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治理、问题大整改,加大食品药品市场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易发和高发的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条件、企业主体责任等加强监管,及时处置,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目前,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仍多发易发,治理难度加大,新的问题不断出现,打击整治任务仍然繁重艰巨。2015年,新疆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致力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并对食品药品违法实施最严厉的惩处措施,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

        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利光介绍,自2014年9月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本行政机关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机关政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区先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791起,公众均可登录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或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查阅。

        据了解,这11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分别是:刘新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周艺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博乐市维吾尔医医院从未取得《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调剂使用批件》的医疗机构购进制剂及使用过期药品案;欧阳春彪、刘卉生产、销售假药案;柴伟林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赵伟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定制式义齿案;陈家民销售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安道民生产销售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豆瓣酱案;安居尔食品厂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包装上无标签食品案;新疆龙世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新源县彭祖江美容养生中心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法国葛林若活细胞抗衰老化妆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