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5.11.2014  13:54

    天山网讯(巴音郭楞日报记者张慧疆 通讯员梁正全报道)结合新疆巴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秋、国庆、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有力促进了作风建设。近日,州纪委对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1、和硕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乌买尔江·肉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4年8月6日下午上班期间,乌买尔江·肉孜应王某等人邀请到欧某家中打麻将。乌买尔江·肉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和静县原县委委员、巴润哈尔莫墩镇原党委书记王建亭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2月至2012年12月,巴润哈尔莫墩镇设立“小金库”,将收取的镇葡萄基地和红枣基地承包费、镇人民政府为开发红枣基地向农经站的借款、土地转让金、租赁费等共计1020万余元存入“小金库”账户。王建亭担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签字支出899万余元。王建亭(2012年5月退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所享受待遇,“小金库”结余资金予以收缴。

    3、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安爱萍公款旅游问题。2012年4月,兼任库尔勒市南天城建(集团)公司董事的安爱萍在深圳参加全国交流会后,前往黄山、广州、杭州旅游,后将应由个人承担的10059元旅游费用交南天城建(集团)公司报销。安爱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10059元费用予以追缴。

    4、和硕县水利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尼木加甫私驾私用公车问题。2014年5月2日(节假日期间),尼木加甫违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个人私驾私用公车。尼木加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博湖县博湖中学原校长张战科维稳期间擅离工作岗位问题。“5·22”暴恐事件发生后,张战科违反有关维稳值班规定,在未办理请假审批和报备手续的情况下擅离工作岗位,关闭通讯工具,致使5月25日当天学校无领导干部带班。此外,学校人防、技防、物防措施不达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博湖县党委免去张战科博湖中学校长职务,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6、和静县和静镇阿尔夏特路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陈红艳公款聚餐问题。2013年1月4日添加到日历,和静镇阿尔夏特路社区11名干部以庆祝元旦名义聚餐,公款消费1080元。陈红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聚餐费用全部由参加人员个人承担。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基础上,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滥发福利、公车私驾私用等问题。坚持铁面执纪、敢于担当,对顶风违纪问题不隐瞒、不袒护,快查快结、严查严处,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