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亚心网讯 近日,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这5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巴里坤县文化馆原馆长牛顺清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牛顺清多次使用公款共计6.34万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以全勤奖等名义违规给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6.38万元,本人领取0.24万元。此外,牛顺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牛顺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富蕴县喀拉通克镇塔斯塔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兰晓芹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7年2月7日,兰晓芹以乔迁新居为名,宴请亲朋好友及本村村民160余人,收受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73万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7年12月,兰晓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霍尔果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仝柏松、刘巍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1月,仝柏松、刘巍违规接受某房地产公司组织的宴请娱乐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2月,仝柏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刘巍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4、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党委原副书记杨晓华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2月,杨晓华多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搬运物品、办理私事、接送家人、为亲戚搬家等。此外,杨晓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月,杨晓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
5、巴楚县夏马勒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玉麦尔·玉苏普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17年11月,玉麦尔•玉苏普违规占用办公用房3间,分别用作办公室、接待室、休息室,总面积41.4平方米。2018年2月,玉麦尔•玉苏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既涉及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也涉及基层党员干部,其中有2起发生在十九大之后,再次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 201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从小事小节上见政治、见形象、见人格,将对党忠诚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自觉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束自己,规范行为。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始终牢记“干部作风不实是新疆最大的敌人”这一科学论断,切实把纠治“四风”“四气”作为锤炼党性、涵养政德的必修课,作为坚持令行禁止、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试金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紧盯不放、露头就打,越往后执纪越严,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不断擦亮作风建设这张亮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