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华新副巡视员赴云安航空开展植保无人机应用情况调研

15.04.2016  13:54

近年来,随着植保无人机在国内的蓬勃发展,部分无人机企业和公司也陆续进驻我区,逐步引进植保无人机进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为了解和掌握植保无人机在我区的应用情况及今后发展趋势,2016年4月12日,何华新副巡视员带领植保站一行5人赴新疆云安通用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植保无人机服务企业的实地调研。

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到,我区植保无人机市场处在刚刚兴起阶段,目前在新疆开启无人机防治服务的企业有:新疆云安通用航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天山羽人农业航空科技公司、昌吉市久鑫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天山飞防公司、极飞农业公司等,目前在昌吉州、巴州等多个地州的玉米、小麦、棉花、枣、巴旦木等作物上进行飞防作业,防治效果高达95%以上。在实施防治作业时,各地制定不同作物不同病虫的防治药剂配比方案,明显提高了农药利用率。植保无人机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中,虽有一定的技术优势,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无人机飞防作业没有植保作业标准、操作规范和效果评价标准,对不同作物、不同生长周期作业速度、喷量、飞行高度、药剂选择等指标没有统一标准;二是无人机的应用对气象条件和地面附属物环境要求较高,在气象条件不符合(如风力)及一些农田电讯电线线路复杂的区域,无人机应用存在很大的局限;三是目前市场上无人机售价较高,特别是需要配备专业操作手,大大限制了用户购买无人机的积极性。

何华新副巡视员对植保无人机的应用效果和发展前景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无人机植保在高杆作物、水田作业和应对暴发性病虫害等方面具备突出的优势。随着我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及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工作要求,对现代农业各项技术也有新的需求,植保无人机在农业植保领域应有更大的发展。 

何华新副巡视员要求无人机服务企业要更加规范管理、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和后续保障服务,提高飞机防治队伍的作业能力。同时,要加强部门合作,拓宽服务范围,可以广泛应用于植保、土肥、土地确权登记、卫星遥感监测等多个农业领域,开展专项低空产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整体农业现代化装备普及力度和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