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公路旁抢走一瓶蜂蜜获刑4年
新疆平安网讯 307国道定边县砖井镇尚家沟村公路北侧,蜂蜜诱人的香味袭来,杨某起了歹意,将养蜂人摆放在路边桌子上的一瓶杨槐蜜盗走,这一瓶蜂蜜价值75元。近日,定边县法院一审宣判,二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杨某,小学文化程度,无业。2015年1月28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定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被逮捕。任某,农民。2015年1月17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定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被逮捕。
2014年9月2日,杨某、任某驾驶一辆比亚迪轿车沿307国道行驶至定边县砖井镇尚家沟村公路北侧,杨某下车将养蜂人曾某摆放在路边桌子上的一瓶杨槐蜜盗走,曾某发现后追到杨某车前,抓住该车方向盘,没想到司机任某驾车加速前进,将曾某拖行七十余米,致曾某左侧趾骨支骨折,身体多处擦伤。经定边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曾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经定边县物价局鉴定,赃物价值人民币75元。
杨某供述,2014年秋季的一天,史老二让其和“任子”去靖边要账,“任子”开着一辆比亚迪轿车拉着他。他们行驶快到靖边的时候,“任子”接了个电话后说不走了,之后他们沿307国道往定边返。当他们走到安边和砖井中间的一个地方,看见一个养蜂的帐篷,靠路边放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放着几瓶蜂蜜,其发现没人,下车拿了一瓶蜂蜜就走,这时跑来一个女的喊着并拉着他不让走,他一把甩开对方就上了车,之后“任子”就开车走了,到了定边之后就分开了,拿走的那瓶蜂蜜他回家自己喝了。
曾某的丈夫何某证实,2014年9月2日15时许,他在帐篷里睡觉听见妻子大喊,说有人抢蜂蜜,他跑出去看见一辆白色的轿车,驾驶室的玻璃窗上拖着他老婆往定边方向开,那个车把他老婆拖了七八十米。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逃离现场当场使用暴力,致一人轻伤的后果,其行为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财物所有权,还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以支持,应以抢劫罪追究被告人杨某、任某的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