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军主持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 贯彻依法治疆方略要求 加快法治乌鲁木齐建设进程
图为6月19日,在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李学军主持并讲话。(记者 陈星宇摄)
新疆网讯(记者 苏军亚)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6月15日至19日,市委中心组围绕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进行学习研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依法治疆方略要求,加快推动法治乌鲁木齐建设进程。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市委书记李学军主持学习并讲话。
市委高度重视此次学习,参照自治区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求,研究制定了市委中心组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的方案,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市委中心组学习作出部署安排。在一天半集体学习和两天自学中,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学习了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24部国家法律,以及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大家坚持学原文、悟原文,原原本本地学习,深入细致地思考,并结合所学所思展开交流探讨,12位同志立足各自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谈了学习认识和体会,梳理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中心组成员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又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市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认真贯彻依法治疆方略要求,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乌鲁木齐建设成效显著。此次市委中心组组织大家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主题鲜明、内容丰富、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普遍感到学习效果好、收获大,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加深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法治观念,充分认识到了只有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各族群众利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听取交流发言后,李学军指出,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在新疆的实践,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总方略,充分彰显了法治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与自治区党委近年来提出的“一反两讲”和“善学习、讲法治、比团结、重效果”等重要理念一脉相承,充分贯彻了中央依法治疆方略要求,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加快法治乌鲁木齐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张春贤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乌鲁木齐实际、结合本职工作、结合破解难题,切实把讲话精神落到实处,用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规范行为,为推进乌鲁木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结合近年来工作实践特别是近期学习思考,李学军谈了自身体会和认识,并就加强法治建设提出要求。李学军指出,在思想认识上,要更加注重树立法治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高举宪法和法律旗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使法治成为保障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石。在全盘工作上,要更加注重法治化建设。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七个坚持”理念引领,把法治建设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和各方面,全面推进法治乌鲁木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抓好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工作,推动依法治市取得显著成效。
李学军强调,在反恐维稳上,要更加注重法治化操作。深入贯彻“一反两讲”要求,把法治要求落实到反恐维稳各项工作中,运用法律武器打击“三股势力”;牢固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法治思维,充分运用法律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认真总结提炼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安检安防、整治“三非”、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成熟经验,并上升到规章制度层面,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在经济发展上,要更加注重营造法治环境。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尽快补齐法治经济短板;围绕“五大中心”建设,认真落实好投资管理、科技创新、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规规章;继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 (下转A04版)
在城市建设上,要更加注重法治化引领。进一步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依法制定城市规划,严格依法执行规划,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抓紧制定城市设计管理法规,依法解决好城市管理突出问题。
李学军强调,在社会管理上,要更加注重法治化规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司法为民,督促各级政府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广泛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全社会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学法用法上,要更加注重领导干部带头。从市委常委做起,从市级四套班子做起,引导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善于从法律层面思考问题,按照法律方式解决问题,在法律框架内推进工作,争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将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领导干部要结合本职工作加强自身学习,并带领本系统本行业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共同学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全社会做出示范,带动形成全民守法社会风尚。
市级四套班子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市属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