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宣贯力度,提高燃气供热行业管理水平

31.05.2016  07:51

 

 

 

 

 

为贯彻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加快推进《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厅委托新疆城镇供热协会于2016年5月13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了“自治区城镇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培训班”。

    培训班上城市建设处处长连都同志代表住房城乡建设厅致辞。副巡视员江和平同志结合实际,采取互动提问等灵活生动的授课方式,对《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的立法依据、立法目的和详细内容进行了认真解读。城建处副调研员曾长平同志就各地在贯彻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治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自治区民用建筑供热节能办法》中遇到的问题、如何解决问题,以及操作方法做了详尽说明。

来自各地、州、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分管燃气、供热行业领导,燃气、供热办(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154人参加了培训,提出各类问题共计21条。

 

2016.5.16,城市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