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质量月活动新疆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中国,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部分行业协会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为了认真落实通知精神,推进新疆知识产权局系统“质量月”活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方案》,从今年9月1日开始,将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国质量月”活动。按照此次活动统一部署,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
按照此次“全国质量月”活动要求,一是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各地州市知识产权部门针对行政区域内小商品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商品集散地,至少开展两次集中检查、集中整治、集中办案活动。二是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三是利用电视、网络、短信等媒体大力宣传推介“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电话。四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使知识产权保护深入人心。“质量月”活动中,要通过当地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本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执法办案电话和主要活动。提升对“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文化氛围。五是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要建立完善“护航”专项行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制度。已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的地州要充分利用“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热线,利用各类媒体公布举报投诉专用电话,扩大其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权利人与社会各界提供畅通的举报投诉监督渠道,为执法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没有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地州市要建立“护航”行动举报投诉制度。
(知识产权局 丁奇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