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质监局发出通知:电梯安全存隐患要当即停用
电梯安全存隐患要当即停用
全疆紧急排查,暂停使用苏州申龙制造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7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监局发出紧急通知,全疆立即开展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疏散引导工作。
湖北荆州电梯伤人事故扶梯生产商是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要求,各地暂停使用苏州申龙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会同生产单位、维保单位全面自查,在确认排除隐患、并自我承诺后方可重新使用。
2015年3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安排部署在全国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自治区质监局根据总局安排,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据统计,截至6月底全疆共有15年以上老旧电梯412台,制造单位跟踪调查上报存在问题的电梯134台,已检查确认存在问题的电梯133台。
据自治区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杜树华介绍,目前新疆电梯安全状况总体比较好,基本没有发生过因电梯设备方面原因造成的事故。近两年,发生了5起电梯亡人事故,其中4起都发生在电梯安装环节。从技术层面来看,事故主要原因是安装单位管理缺失、安装人员操作不当、安全防护不到位。
杜树华表示,在电梯的日常使用中,如果安全管理或者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比如,电梯轿厢门失灵;或者是电梯运行不平稳,有时会使乘客感觉到突然上升、突然下坠等。
杜树华表示,大部分的电梯故障与电梯使用者、物业、维保单位这三方有关。第一,是使用者履行主体义务不到位。如有的业主乱敲乱撞电梯门、乱按操作按钮等一些错误的使用方式容易造成电梯安全保护系统的损坏。第二,是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管理义务不到位。如有些物业不聘请专业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等。第三,就是电梯维保单位履行日常维保义务不到位,加剧了电梯零部件的磨损、变形和老化,造成电梯故障率上升,缩短了电梯使用寿命。(首席记者于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