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会见我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在乌鲁木齐会见我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
本报记者卢民一摄
本报乌鲁木齐10月29日讯 记者姚彤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29日下午在乌鲁木齐会见了我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
据了解,此次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表彰活动中,福海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沙雅县公安局托依堡勒迪派出所、自治区公安厅消防总队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库车县大队等三个集体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荣誉称号;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米东区分局卡子湾派出所创业社区民警徐新建、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副所长宝力代、阿图什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副大队长塔依尔·吐尔逊等三位民警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荣誉称号。
张春贤说,面对新形势,各位模范及模范集体率先垂范,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认真履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和各族群众的高度肯定。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希望全疆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任务”,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疆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紧紧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继承和发扬人民公安优良传统,带着感情服务群众,实实在在为人民谋幸福;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紧扣社会主义特色和新疆特色,在实践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带精带强公安队伍,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综合素质、强化业务技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工作成效。要大力宣传好模范事迹,弘扬正气,在各族群众中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风气。
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表示,将继续发扬“老黄牛”“钉钉子”精神,用实际行动兑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牢记宗旨、忠诚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顽强拼搏、无私奉献,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作出新贡献。
会见后,张春贤同爱民模范集体代表和爱民模范合影留念。
车俊、韩勇、肖开提·依明、白志杰、熊选国、朱昌杰等参加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