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负面清单管四个自贸区 政府引导打造创新高地
作为自贸区的“准生证”,4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三地自贸区建设总体方案和上海自贸区深化改革方案。同时,四地统一适用的负面清单也正式亮相。
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相近,主要目标也一样,不过在侧重点上仍然有所不同。
同一张负面清单
与4个方案同时公布的,还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这也是业内俗称的2015版负面清单。
“这个负面清单统一适用于4个自贸试验区。”王受文表示,和上海的前两个负面清单相比,这个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小了限制的范围,可以说提升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上海自贸试验区第一张负面清单的特别管理措施有190项,后来减少到139项。而现在刚刚发布的负面清单中只有122项特别管理措施。”王受文进一步介绍说,此次公布的负面清单再减17项特别管理措施,取消或放宽了18个领域的限制,开放程度进一步提升。他还透露,四大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未来将更加开放。
共用同一张负面清单,意味着开放的程度是相近的。
“有人担心四大自贸试验区采用同一张负面清单会导致发展没有特色,不过我不这么认为。第二批自贸试验区获批,国家希望的是把这些地区打造成为创新高地,而非政策洼地。”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林江表示,如果四大自贸区各自的负面清单差别很大,那么很多到自贸区发展的个人和企业都会不断地追逐负面清单的洼地效应,反而会影响对创新环境的打造。
“比负面清单长短更为重要的,是背后政府职能思路之变。对外资的管理由审核变为备案,只要不在负面清单上的行业和企业都可以进入,这一变化是革命性的。”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对记者表示。
尽管3个新自贸区挂牌时间一再延迟,但并没有阻挡企业的热情,伴随着三地自贸区正式启程,一大批项目也同时落地。
在广东自贸区的挂牌仪式后,发布了南沙自贸区十大创新业务,启动了南沙自贸区十大平台项目,与此同时,还为首日落户南沙自贸区的100家新设企业颁发了营业执照。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当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广东自贸区获批以来,已经有6500多家企业机构注册。 同样,天津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在揭牌仪式上为26家入驻的金融机构颁发了营业执照。
新自贸区的特色
更多人关心的问题是,负面清单使用同一张,那么新设立的自贸区和上海自贸区有什么区别?答案是各有侧重。
广东自贸试验区立足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天津自贸试验区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在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以及法治环境规范等方面担当“领头羊”。
在发布会上,来自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的有关负责人都介绍了自身的定位。
“广东自贸区将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取消或放宽对港澳投资者的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限制,重点在金融、商贸、科技等服务领域取得突破。”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提道,广东自贸区的一大突出亮点就是对港澳投资的政策。
天津市副市长阎庆民则在阐述天津自贸区在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政策取向时指出,“将优化区域内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鼓励跨区域兼并重组。”
福建省副省长郑栅洁则尤其强调了两点政策,在扩大服务贸易开放方面,福建自贸区将进一步扩大在通讯、运输、旅游等领域的对台开放,进一步降低台商投资的准入门槛;在金融合作方面,将在ECFA的框架下,降低台资经营机构的准入和业务门槛,进一步扩大台资金融机构的营业范围。
王受文介绍,新设3个自贸区是为了与上海自贸区形成对比试验、互补试验,通过试验的多样性验证制度创新,以及措施扶植推广的可行性,来建设更多改革开放的试验田。
新设的自贸区复制了上海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又在投资管理制度、贸易监管、金融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4个领域改革创新,并提出了行政咨询体系、审管分离、审批归口的一些新的做法。扩展区域之后的上海自贸区也进一步推动了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的试点内容。商务部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以及4省市政府尽快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
3个新设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已挂牌。未来是否还会设立更多的自贸试验区?对此,王受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需要挂牌运行一段时间以后再进行详细充分的评估,包括评估一下4个自贸试验区“对比试验、互补试验”的效果。“工作的核心任务是通过自贸试验区试验,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向全国推广,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并不在于建立更多的自贸试验区。”王受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