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终身负责制法官检察官离职现象引关注

22.04.2015  14:05

  今年4月前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检察官王珏和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媛,先后辞职加入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在当地司法系统引起了广泛关注。

   专业人才流失触动社会神经  

  事实上,一些基层单位司法专业人才流失问题由来已久。2014年,仅云南省文山州丘北县人民法院就有3名法官调动到其他单位。

  来自云南省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3年五年间,怒江州两级法院则共有27名法官调离法院或考到外地;昭通市两级法院2009年至2014年六年间共流失法官122人。

  来自云南昭通的一项调研发现,法官流失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是流失人才趋向年轻化、高学历,而且是审判业务骨干,流失的法官中,44岁以下的占85%;本科以上学历的占93%;流失前在司法岗位、审判一线者占90.33%。

  二是流失法官多为外地人员,非昭通户籍约占58.2%。

  三是流失法官多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这部分比例为51.64%,占流失到市外法官人数的94.03%。从流失方向上看,流向律师、高薪企业的占7%,流向党政机关的占51%,流向公安、检察机关和市外法院系统约占30%。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调入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王珏,曾在云南省检察院工作10年,并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参与过“10·5”湄公河血案、“3·01”昆明火车站暴恐案等重大案件办理。天外天律所主任罗坷告诉记者:“我们非常愿意网罗这样的人才,因为她们的法律专业素养高、对办案流程熟悉、具有人脉资源,用下来还是不错的。

   工资收入与工作压力不成正比  

  王珏虽然是业务骨干,但离职前受政策限制仅是正科级助理检察员,年收入约5万元。“离职是各种综合因素的考量。”王珏说,比如工作压力很大。记得2012年因晋宁张永明系列杀人案、糯康案等,自己从3月到12月底一直没有周末、没有正常的假期生活。“律师也有压力,但比法官好多了,收入也高一些。”王珏说。

  曾任昆明市中院刑一庭审判长的杨捷则纯粹是为了自己的爱好离职:“我喜欢瑜伽,已练至专业级别。2012年离职是考虑到个人爱好、业余时间和工资收入等因素。

  昭通中院课题组对法官流失的调查发现,法官流失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地域差异。发达地区的交通、文化、教育等环境比较优越,公务员的办公条件、经济收入较高。如2012年昭通市中院有5位法官调到昆明市司法部门,其中一位科员法官调动后的月工资达四五千元,与昭通市中院的厅级干部差不多,比昭通中院资历相同的法官高出两千多元。

  二是发展前景。基层法院一些法官工作二三十年还是科员,有的甚至到了退休也解决不了副主任科员。而在党委、人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要工作满三年都能正常解决副主任科员。昭通市两级法院有959名公务员,但正科级以上(不含正科)的只有52人。

  三是工作压力与收入比。案件多、人手少的现象长期存在。如昭通中院2012年案件突破2632件,不少一线法官只好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加班加点工作。但一些本科毕业的法官工作10多年,月工资仅3000元左右。

  昭通中院有一位法官通过司法考试后辞职当了律师,五六年时间就在昭通、昆明购置了房产,开着几十万元的车,这给仍在一线工作的法官带来不小的诱惑。

   正确看待“两官”流失现象  

  在采访中,一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认为,随着司法改革中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实施,“两官”工作压力进一步增大。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则认为,应该正确看待法官、检察官流失现象,既不能无视,也不能夸大。“如果另有所图,用压、关、管、控的方式留人是不妥当的。”他说,比如有人觉得收入低要走,强行留他们反而会引发其他问题。

  就司法改革而言,田成有认为,既是挑战也是机遇,即将实行的员额制意味着有两成的人当不了法官,在员额制实施过程中,能不能打破论资排辈,过去不办案的“领导”会不会挤压员额空间十分重要,要让年轻人看到希望和出路,他们才能留下来。

  田成有指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意味着法官的风险和压力增大。在这种情况下,独立办案等职业保障能否真正建立起来,也影响着法官的信心。此外,待遇与压力能否成正比,将决定许多人的去留。

  分析人士认为,虽然一些人离开了法官、检察官队伍,但大部分人还是坚守岗位。这说明法官、检察官的职业还是有吸引力的,年轻人留下来不仅是因为待遇,还有理想信念。

  “司法改革给法官、检察官队伍带来了重组的契机。年轻人在这场改革中要学会等待、迎接挑战。届时我们将会有一支更加优秀的司法队伍。”田成有如是说。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