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网上卖食品不是想卖就能卖
28.08.2015 14:18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网上售卖的食品琳琅满目。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芳菲 秦鹏摄影报道)如今不少人在网络上卖食品,生意愈发火爆,不仅包括各大网站,朋友圈中售卖的食品也甚是抓人眼球。相比早些年,“互联网+食品”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不仅便捷,而且食品花样层出不穷,“自家现做蛋糕、小龙虾”、“纯手工面包”,在网络食品营销背后,也存在诸多问题,消费者吃出异物或是出现身体不适,甚至投诉无门。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这意味着网络上售卖食品不再是想卖就能卖了。
8月25日,记者在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网络食品经营分两类,一种为自己开设网站并从事网络食品经营;还有一种为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意见稿》中指出,今后网上卖食品需要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如不公示拟最高处罚3万元。此外,还要严格记录网络食品的进货查验和销货历史等信息,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建立销售电子台账都要被纳入其中。
当日,记者开始了走访调查,一位在朋友圈里卖自制蛋糕的市民说,至今还并未听说微商需办理营业执照。“我做微商1年多了,持证上岗也是规范行业的必经之路。”他表示,近两年微商兴起,许多人涌入这个队伍中,其中也不乏一些不良商家。
这些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网络食品安全,也让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多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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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8.2015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