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法治新疆的精髓入脑入心
前言: 11月23日至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了加强新疆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强调走符合新疆区情特点的法治建设道路,推进依法治疆。天山网阿凡提评论频道推出系列评论,今天编发第一篇《让法治新疆的精髓入脑入心》
“法者,治之端也。”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今日新疆,正在全面推进新疆法治建设的征程上大步前行。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审议通过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意见》,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疆的领导等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我们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法治新疆建设迈出新步伐。
我们都知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作为议题,这在党的历次中央全会上是第一次,标志着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体战略,为做好新形势下新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了落实这些目标要求,结合新疆实际,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总体目标,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构建符合新疆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法治新疆,全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总体目标体现了中央精神与新疆实际的有机统一,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全面推进新疆法治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新疆法治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实践。当前,新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正在深入推进,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五大中心”建设,努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需要法治的保障和支撑。我们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提高改革发展各领域的法治建设水平,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使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努力建设法治新疆,全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在这个意义上说,目标任务已明确,奋发进取正当时。全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当作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扎实学、结合实际学,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法治思维推动新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让法治新疆的精髓入脑入心,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保障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法治建设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