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要谋大求新

24.03.2015  17:52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总钥匙。10日召开的“深化改革创新 聚力长治久安”系列活动之一——自治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会,是自治区党委立足新疆实际,力促改革发展惠及民生的又一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明确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按照中央部署,坚持变化变革创新,积极探索与央企参股合作新模式,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在我区切实打好改革攻坚战、努力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关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疆加快科学发展的重大机遇,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期盼,也是改革成果直接惠及当地、惠及各族人民的必然要求。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谋大。

    石油石化企业要有大格局。要满足国家能源安全战略需要,在国际大格局中把握企业战略。要依托新疆资源优势,从新疆的战略地位上把握格局,找准定位,加快企业在疆发展。

    各类企业尤其是新疆本土企业要有大胸怀。要以开放的心态和胸襟,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与疆内外企业的融合发展,在改革开放上有新作为。要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尽可能多地使用当地劳动力,加大员工培训,培养一批产业工人和经营管理者队伍。要把增加就业尤其是少数民族就业作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发展的第一任务,千方百计把就业搞上去,使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成为拉动就业的“引擎”。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新。

    要在推进驻疆央企在疆注册、地方参股上取得新的突破,使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共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要在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上取得突破,国有企业要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领作用,实现国有资本与其他经济成分融合发展壮大。

    要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上取得突破,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挥优势,积极投身改革实践,鼓励非公经济进入非禁领域,实现融合发展。

    要创造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自治区各级各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扫除思想上和体制上的障碍,以服务为本位,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疆加快科学发展的重大机遇,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期盼,让我们抓住机遇,回应期盼,让更多的改革成果直接惠及当地、惠及各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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