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残疾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残疾评定业务培训工作

26.04.2016  12:32

2016年4月21日,克拉玛依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第6次会议,在对27名残疾评定申请人进行评定的同时,组织残疾评定委员会委员和专家进行了残疾评定业务培训。市残疾评定委员会主任夏梓苡,副主任苏丽娟、刘水、孙建国,市残疾评定委员会委员和专家等16人参加了会议和培训。

本次培训,结合肢体残疾标准等级与其他相关评定标准的对比衔接,进行了专项培训。一是学习了《残疾人分类分级标准》肢体残疾标准与《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对照比较,如:劳动能力鉴定中关于伤残的鉴定共分六级73项,其中只有17项与残疾人分类分级中的肢体残疾评定标准相对应。二是学习了肢体残疾标准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的对照比较。通过培训,使大家对残疾评定与相关评定标准之间的联系和比较,有了深刻的了解和全面的掌握,对做好下一步的残疾评定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克拉玛依市残疾评定委员会成立两年多来,在全体委员和评定专家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开展残疾评定工作,促进了克拉玛依市残疾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残疾评定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残疾人的好评。

在认真做好残疾评定业务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克拉玛依市残疾评定委员对今后的残疾评定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残疾人证是残疾人享有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残疾评定既要有专业水平,同时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二是把握标准要严格。评定意见要规范,鉴定医生对申请人残疾状况的描述要规范、准确;三是提供服务要优质。残疾人是特殊的群体,也是弱势群体,对待残疾人要有爱心、热心和耐心,让他们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克拉玛依市残联康复科    黄秀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