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垃圾歌曲的生存空间就该被压缩
新疆亚欧网讯 近期,文化部开展了对内容违规的网络音乐产品的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北京混子》《不想上学》《自杀日记》等120首内容存在严重问题的网络音乐产品。文化部要求互联网文化单位集中下架这些网络音乐产品。对拒不下架的互联网文化单位,文化部表示将依法从严查处。
被列入黑名单的120首网络音乐产品,都很低俗、庸俗和恶俗,有的脏话满篇,尽是污言秽语,传递的是令人作呕的价值取向。下架令一出,赢得无数网友叫好。耐人寻味的是,一些榜上有名的歌手也表态支持,比如《那一夜》、《动你的屁股》、《吹喇叭》的演唱者罗百吉称,相关歌曲确实不太好,“被禁也好”。张震岳所在的公司表示,黑名单上被禁的歌都是张震岳二十几岁时写的,他至少10年没唱了,现在也每唱。
音乐产品是否低俗,自有常识判断,也有相关的认定标准。而创作者或演唱者出面承认,显然更有意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都不认可、不欣赏乃至很鄙视,不好意思拿出来或提及的东西,就不应该推销,更不应容忍他们大行其道。
当然,文化部此次矛头所向并非创作者和演唱者,而是互联网文化单位,即要求他们定向清除违规产品。这一要求,绝不过分,而是有理有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的文化产品,包括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稍加对照相关规定,可知那些三俗音乐产品,有淫秽的,有暴力的,也有危害社会公德的。将它们列入黑名单,就是阻止它们继续流传,不让它们毒害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
将违规音乐产品列入黑名单,有利于净化互联网,使互联网空间走向清朗。曾几何时,一些互联网企业为了增加点击率或其他原因,在利益驱动下,把淫秽音乐产品和黄色小说当成卖点,有的主动引入,有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失去了应有的节制与操守。此举不仅降低了企业品质和公信力,也是埋雷和玩火之举。长此以往,必然毁了企业前景,乃至互联网发展。因此,互联网文化单位应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这样对自身发展有利,对互联网未来也有益。
此外需要厘清的是,这些被禁的音乐作品有部分不为人知,一些年轻人千万别图个好奇,故意搜出来欣赏。同时,网友也不要抱有偏狭的心态,认为被禁的东西一定有过人之处。这种“审丑”心态,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