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2015年访惠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XBZBYL-20150414
1 .招标条件
巩留县2015年访惠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由巩发改基字【2015】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巩留县蝶湖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巩留县2015年访惠聚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巩留县城镇范围内及各乡镇场村队委会院内(详细见招标文件);
2.3招标内容:总建筑面积12390㎡,地上一层砖混结构;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2.5工期要求:计划于2015年6月3日开工,2015年10月30日竣工,总工期15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造价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检查员岗位证书、安全检查员岗位证书、项目实施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及证明文件、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州外企业进伊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4.2 报名时间及地点:于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6日,每日10: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宁市开发区北京路367号(原海关)四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名。
5.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信息
5.1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于2015年5月7日10:00至5月11日19:30(北京时间),在伊宁市开发区北京路367号(原海关)四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购买;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
6.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留县蝶湖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吉柏明 联系电话:18997598899
地址:巩留县新华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攀 联系电话:0999-8980511 15739034589
地址:伊宁市开发区北京路367号(原海关)四楼
监督单位:巩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5621560
巩留县蝶湖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