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悦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公示
27.04.2016 21:11
本文来源: 文化网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现对乌鲁木齐新悦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个人和单位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反映。
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借机诽谤或诬告的,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加盖本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
联系电话:0991-8808801
公示内容
受理编号:新网文字〔2016〕第00030号
企业名称:乌鲁木齐新悦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 人:郭英龙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京华佳座402室
证书编号:新网文〔2016〕1186-009号
办结时间:2016年4月2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4月26日
本文来源: 文化网
27.04.2016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