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新疆调查:幼儿园收费为啥“公降民升”?
一些民办园“抱团涨价”。焦海洋 绘
从今年9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调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但在乌鲁木齐,却存在着民办幼儿园“抱团”涨价的现象。民办幼儿园为何要涨价?幼儿园涨价由谁来监督?面对日益突出的供需矛盾,学前教育路在何方?对此,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民办幼儿园“抱团”涨价
从今年9月1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调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一级幼儿园由600元调整为450元,二级幼儿园由450元调整为380元,三级幼儿园由400元调整为300元。但是,民办园的收费标准不仅没降,反而在不断提高。而由于资源稀缺,部分公办幼儿园存在“入园难”的现象。对于只能进入民办园的幼儿家长来说,只能无奈地面对这股“涨价风”。
“民办幼儿园像相互商量好了似的,集体‘抱团’涨价。”乌鲁木齐市一位市民日前这样对记者抱怨道。
李菲的孩子在一所民办幼儿园,原来每个月980元钱的管理费外加每天15元的伙食费,可是今年7月,幼儿园以房租涨价为理由,管理费提高到1500元,伙食费涨到每天20元。让李菲感到郁闷的是,幼儿园还根据管理费的不同划分了大小班。“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级规模标准,大班人数最多不能超过35人,可是幼儿园说,如果我们还按照每个月980元的标准交管理费,就要上50个人的大班,如果按照1500元的标准交费就能上35人以内的小班,这样算下来,每个月要将近2000元的费用,负担太重。”
从9月1日起,位于乌鲁木齐扬子江路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将管理费从之前的700元增至1000元。为了让家长了解此次涨价的原因,幼儿园专门印制了“给家长的一封信”分发到家长手中。在这封信中,“让教师享受和公办幼儿园同等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成为此次涨价的主要原因。9月15日,该园园长告诉记者,现在幼儿园一共有8个班近200多个孩子,24名教师。因为流动性大,幼儿园为留住教师煞费苦心。
“工资待遇低,许多教师干了没几天就走了,家长也不愿意孩子常换教师,为了留住人,在管理费上调之前我们就先涨了教师的工资,由之前平均2000多元的标准上涨到主班教师一个月3300元、配班教师一个月3200元,这些钱都从管理费里出,逢年过节我们还要给教师发福利,压力也很大。”园长说。
在这封信中,还有一句话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我园经过教育部门和物价局的审批,审核通过了我园的幼儿管理费为每月1200元。”园长告诉记者,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审核备案管理。“考虑到部分家长的实际承受能力,我们先把管理费提到了1000元,增加的部分主要用于教师工资的调整以及幼儿园硬件设施的改善。”这位园长说。
在相隔不远的另一所民办幼儿园,由于房屋租金上涨,980元的管理费调整为1500元,“房子的租金之前是一年30万元,今年一下涨到60万元,而且物业费也从1元涨到了2元,作为自收自支的民办幼儿园,没有国家的任何补助,这钱从哪里来?只能从管理费中出。”该幼儿园负责人说,“除了房租,为了留住教师,我们连续几个月涨工资,平均幅度都在400元左右。”
在乌鲁木齐市团结路的一家公办幼儿园,园长告诉记者:“幼儿教师流动性大的现象在公办幼儿园也存在,像我们这样的公办二级幼儿园,虽然有国家的补助,但是除了在编的18名教师以外,其余教师的工资要从孩子每个月380元的管理费中出,基本工资也就在1700元左右,这样的收入水平也留不住好教师。”
民办园收费到底该由谁来管
虽然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但李菲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民办幼儿园要涨价只要去相关部门备案就可以了,那么涨价的合理性呢?由谁来监管?”
9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该处副处长陈海燕向记者出示了2013年11月11日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中第十一条对民办幼儿园新备案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有详细规定,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包括:公务费、业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包括幼儿在园生活、学习、游戏、运动、睡眠、用餐所需的器材、教材图书和设备设施)、房屋租金、修缮费、水电费、取暖费、卫生保健费、教职工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民办幼儿园收费是纳入收费许可证管理范围的,幼儿园不仅要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审核备案表》,还要提供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等详细内容,相关材料齐全并核实后,我们会再进行成本测算,确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陈海燕说。
“近期,对民办幼儿园的举报主要集中在上调管理费和伙食费等问题上,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备案制,伙食费也包括在内,接到举报,我们会去幼儿园查账,如果发现幼儿园伙食费账户余额较大,就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收费检查科科长崔二平说。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了解到,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293所,其中民办幼儿园214所。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价格悬殊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投入的不同。公办幼儿园投入由公共财政保障,而民办幼儿园最终会将办学成本转嫁给家长。”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少数民族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王平说,幼儿园收费不断上涨对收入处于社会中等偏下水平民众的影响非常大,因为公办幼儿园门槛高及户籍等问题,许多孩子上不了,而民办幼儿园不断提高的收费会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他们的生活负担。
在王平看来,根据市场规律,既然民办幼儿园的定价机制由市场形成,价格偏高自然由幼儿教育市场供求不平衡引起。“除去成本因素,民办幼儿园之所以敢涨价,是因为不愁招不到孩子。”王平说。
政府应给予民办园相应补助
9月15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锦州东路汇轩园小区内的未来之星私立幼儿园,收到了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幼儿园立即停止涨价收费行为。
新学期一开始,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接到家长对该幼儿园的投诉后,立即展开实地入园调查。经核实,该园前期擅自给在园幼儿家长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该园欲从10月起,管理费从500元涨至800元一事属实,确实存在擅自违规涨价行为。
据悉,未来之星私立幼儿园在2012年被认定为乌鲁木齐市首批8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之一,目前,该园已获得2012年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20.65万元,2013年的21.11万元奖补资金正在发放阶段。该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有效期到今年12月,目前,该园已表示打算申请退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普惠园管理办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批准后,才算真正退出。退出后,在园幼儿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管理费。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民办幼儿园收费审核备案必须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审核备案表》,并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幼儿园相关的成本资料。每年9月份,随着幼儿园开园,人员工资的上调、硬件投入的增加,导致一些幼儿园运营成本的增加,这些幼儿园在备案后,可在最高收费标准内进行浮动。
除了民办幼儿园调价外,许多家长也对幼儿园开办的兴趣班、特长班单独收费有不同的声音。对此,这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样的收费是违规收费,是不被允许的。“在发改委允许的收费范围内,幼儿园需要将收费许可证张贴在醒目的位置上,必须要让家长清晰地看到收费的内容。对于市民反映情况属实,对不按规定擅自调整收费的幼儿园,价格监督检查局会对其进行查处。”
“针对乌鲁木齐市人口快速增长及大众学前教育理念的变化,政府要通过摸底做出合理规划,一是要举办更多的公办幼儿园,确保学前教育市场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二是对民办幼儿园进行政府补贴,通过财政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降低民办幼儿园向家长转嫁的办学成本。”王平说。
针对众多幼儿家长反映的民办幼儿园涨价频繁的情况,新疆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富强认为,应该采取政府干预价格的机制,想要民办幼儿园收费合理,国家应对民办幼儿园采取相应的补助措施。相关职能部门可以对民办幼儿园的价格管理核算出相应的标准,在合理的利润空间内确定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赵春华 记者 蒋夫尔)
记者手记
建立普惠性民办园退出机制势在必行
据报道,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宏大小精灵幼儿园、昌乐园幼儿园两家普惠性幼儿园因违规涨价,目前已被叫停。天山区教育局要求两所幼儿园将多收取的费用必须退还给幼儿家长,同时将其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中除名,其2014年的国家奖补资金也将不予发放。笔者认为,天山区的处理令人拍手称快,维护了家长的合法权益。笔者呼吁,各地应建立普惠性幼儿园违规退出机制,确保普惠性幼儿园“名副其实”。
据调查,天山区教育局确认昌乐园幼儿园私自将管理费从450元提高至600元,宏大小精灵幼儿园从9月起将管理费从500元提高至780元,违反了普惠性幼儿园每月管理费不得超过500元的规定。据悉,宏大小精灵幼儿园、昌乐园幼儿园,均在2012年被认定为乌鲁木齐市首批8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行列,有效期为三年,到2014年12月合约到期。
根据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面向大众、不以营利为目的,办园规范、收费较低、财务公开的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认定位于学位不足区域、保育教育质量较高且收费较低的民办幼儿园。
然而,一些民办幼儿园在申请被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之后,并没有按照规定收取家长的管理费,有的是偷偷摸摸进行涨价,有的是明目张胆涨价。虽然涨价多少不一,但这样做,无疑既违反了规定,又侵害了家长的合法权益。
作为普惠性幼儿园,一旦被认定,国家将会为其提供奖补资金,以补贴方式弥补其办学管理费方面的不足。然而,一些民办幼儿园,既享受国家补贴,又不断涨价,如此玩“花样”,无疑是想钻国家优惠政策的空子。
记者认为,作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监督管理力度,从严管理:一方面,向社会公布普惠性幼儿园名单,供社会监督;另一方面,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幼儿家长,普惠性幼儿园的政策规定,让家长熟知。此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以便家长在遇到管理费涨价等违反普惠性幼儿园的相关政策后进行举报投诉。
笔者建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管理过程中,采取定期不定期的形式,对普惠性幼儿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对违规的普惠性幼儿园,作为管理部门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一套退出机制,这是势在必行的。一旦发生违规收费,管理部门应责成违规幼儿园将多收费用无条件退还家长,并在对其进行处罚的同时,将其从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名单中除名,并向社会公布。如果违规收费发生在领取国家补贴期间,有关部门应追回补贴。
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是国家为发展学前教育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如何让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各地应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蒋夫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