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揭秘:微信“点灯”的“生财之道”
投入200美元至6000美元不等,每天点点手机微信分享,就能“赚钱”。12日,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猎狐2014”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这一跨境传销团伙4名头目已在马来西亚悉数落网,一个利用微信平台的新型传销手段露出真容。
经过警方调查,组织传销的是一家境外公司,名为“香港微视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宣称,他们是美国电信和广告互动IAB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行政总部在香港,运营总部在马来西亚吉隆坡。
他们号称独创了“人脉互动广告分销模式,将广告加盟商、广告主、开发者和广告受众有效连接”,广告商投钱做广告,他们就寻找受众目标。
该项目初期投入并不多,从200美元至6000美元不等,不过收益却相当不错。平时什么都不用干,只要在手机上装上该项目的软件,然后进行点击,并在微信朋友圈上传播,就可以获得固定收益,以投资6000美元为例,一天的收益为40美元,日息近千分之七,可谓暴利。民警在进一步了解后发现,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除了这些固定收益外,老干部推荐的项目只要发展其他人加入,还能拿到新的提成。由此,警方判断,这是一种新型传销手段。
只要加入该传销组织,就被要求下载一个名为“微视通”的手机软件。“微视通”一面连着广告商,一面连着加盟商。“微视通”让加盟商点击收看推送的图文广告,从而提高广告的送达率与曝光率,并获得酬金。而要加入该组织,就要交钱。出的钱不同,加盟的级别也不同,获得的回报收益也大有区别。
除了收看广告可以赚钱外,还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发起“点灯传递正能量”赚钱。
“点灯”网页是由“微视传媒”微信公众号提供的,每天通过微信进入这个网页,输入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生成“点灯”分享给朋友,就能获得收益。钻石加盟商为20美元/每天。“这样算下来,如果一次性交6000美元,每天就能获利40美元,这可是相当高的收益。”办案民警介绍,而且除了这些固定收益外,发展下线加入后,还有动态奖励,其计算方法十分复杂,但该公司开发了一个专门的软件进行计算,让收益一目了然,很能吸引人。
加盟商每天点灯、点击广告所得的收入,都被折算成积分计入个人帐户,如果想兑换,随时可以兑现成货真价实的钱。
“从表面看,这个项目确实吸引人,所以在短时间内,仅盱眙当地,就有200多人参加,投入资金260多万元人民币。”盱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综合中队副中队长周健说,但事实上,该公司是个名副其实的“皮包公司”,他们根本就没有正当合法的公司业务,也没有拉什么广告商投钱。他们放在微信里供人点击的广告,都是从网上随便拷贝过来的。为了增强欺骗性,让人觉得公司业务量很大,客户很多,他们每天都会更新不同的广告,但每一条广告都不会带给他们一分钱收益。他们的收入全部来自于各级加盟商的投入。而加盟商虽然可以通过赚积分兑换钱,但他们设定的种种限定条件,真正能赚到钱的人很少,大多数人的投入都是有去无回。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很快锁定了这个传销组织的核心人员陈某和赵某。赵某是河南人以前就有传销前科,曾被判刑,对于传销可谓驾轻就熟。陈某则是深圳一个失意的科技公司老板,做生意这几年,他并没赚到什么钱。陈某和赵某一合计,就决定合作开发新型传销手段。双方合谋,由陈某负责搭建新型传销所需的技术平台,赵某则负责市场开发。
陈某带领自己的公司的技术团队,花了两个月时间做出了“微视通”这一系统,而赵某则通过自己的已有的渠道,开始拉人加入传销组织。随后,两人投入资金,到马来西亚租了房子,开了公司,并搞了庆典。庆典上,他们花钱请来了一些老外假冒美国公司的高管,将一个皮包公司装扮得“高大上”。
一切准备就绪,赵某分期分批邀请加盟商免费到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旅游、参观公司。当最初的入会者在国外看到“微视传媒”高大上的公司、隆重的开业典礼,以及相当唬人的视频资料,他们对这家公司的实力深信不疑。当然,也是为了自己能获得更多利润,他们回到国内后便开始极力宣传,发展会员。“从我们的调查情况看,入会的大多是亲朋好友。”周健说,目前陈某和赵某的传销网络已经遍布全国,涉案金额至少4亿元,但究竟有多大,涉及的金额有多高,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