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要求各地积极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03.06.2016  14:42
  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针对近期我区部分地区发生洪涝、风雹等灾情,造成当地群众财产遭受损失等实际情况,自治区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做好减灾工作,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做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严密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及其他次生灾害,认真做好雨情、水情、汛情的趋势分析和研判,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社区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途径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特别是遇到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险情隐患的,要采取一切手段让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提前知晓预警信息,提前紧急疏散、转移和撤离,提前做好避灾工作。

  通知要求,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针对汛期可能多发频发的灾害,进一步组织开展各类灾害风险和隐患排查。要严格执行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及时组织开展救灾抗灾工作。

  通知强调,使用救灾物资时,应首先动用本地救灾储备物资,在当地储备物资全部使用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可按规定程序申请使用自治区救灾储备物资。物资储备单位要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切实保证接到调拨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物资发运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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