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环保局迅速行动进一步部署网格化 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26.06.2015  20:49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察责任,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管理效率,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营造“履职尽责、尽职免责”的良好局面,根据州环发【2015】37号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州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木垒县环保局于6月17日由局长主持召开各科室参加会议,重点对环境监察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科室按照“环境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效能化、智能化”的总体目标,落实环保监管责任,提升环境监管水平,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互相监督的格局,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环境监管网格,此项工作正在制定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