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行人闯红灯差点被车撞 司机该不该让行人

24.10.2014  16:09

  (记者 余梦凡 通讯员 成芳芳)“闯人行红灯过马路是我的不对,但那个司机看到我过马路了,却还发动车起步,他差点撞到我,实在太让人生气了。”10月22日,家住骑马山小区的郭金菲致电亚心网热线,反映最近自己遭遇的一件烦心事。

  今年24岁的郭金菲在小西门附近一家公司上班,10月22日中午两点半,她在建设西路临近新华北路的路口准备通过斑马线过马路,“我看到人行红灯亮了,但这个路口不宽,我就想冲过去,没想到打头的一辆车却照样发动,要不是我躲了一下,肯定会被撞伤的。”郭金菲生气地说,“就算我闯了红灯,可如果我真的被撞伤甚至出人命,那个司机能担待得起吗。

  10月23日12时,乌市人民路百花村电脑城附近路口,部分市民冒险闯红灯过马路。亚心网记者豆兴军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过,当行人违法在先,汽车该不该礼让?斑马线礼让是不分时间、地点一刀切,还是该视具体路况而定?

    让,出于安全;不让,助长违法

  吴成友:44岁,乌市909路公交车司机,公交从业时间13年。

  我正常行驶的车速在35码左右,当前方出现斑马线时,不管有无红绿灯,我都要减速到20码,如果发现有人,就马上停车,直到行人通过后再起步。我这么小心的原因是,如果遇到斑马线不提前减速而是紧急刹车,车的惯性还是有可能会伤到行人,车上的乘客可能也会因此受伤。而且有时司机和行人都会彼此让对方先走,如果判断不好,车和行人同时走,就会出意外,这种事情不好判断,所以无论有无红绿灯,只要有斑马线,我就等行人先过去,毕竟安全第一。

  陈刚:28岁,的哥,入出租车行业不到两年时间。

  早晚高峰时段本来就堵车,还有人闯红灯过马路,让人很无奈。我也知道生命大于一切,作为司机我倒是没什么问题,但出租车属于营运车辆,乘客受不了计价器跳啊跳的,也不愿老堵车。交规是约束行人和车辆双方的,希望行人也能遵守交规。

  梁丽:35岁,私家车主,驾龄6年。

  我从一个行人到开车上路的司机,不管身份的变化,但我的想法没有变。道路交通秩序,是靠司机和行人共同维护,既然行人有责任维护,那么就应该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如果只强调司机礼让行人,会让行人对自身的违规行为不在意,更严重的是行人轻视了这种行为对自己带来的严重后果。

  □说法

    生命权大于路权 行人也别抱侥幸

  “闯红灯的行人往往抱有车辆不敢撞行人,撞到也会让车辆赔偿的不负责任心态,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心态,所以才会漠视自己的安全。”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大队民警张廷英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线,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

  张廷英告诉记者,法规虽然体现了生命权大于路权,但行人不该以此作为闯红灯过马路的保障,反而应该更加重视生命安全。如果司机没有违规行驶,甚至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而即便构成交通事故罪,处罚也要比人们想象中的轻,所以切莫抱侥幸心理。

  这个处罚究竟是怎样的?记者咨询了新疆宝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司机没有违规行驶,撞伤行人只需承担少量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司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最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