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蓝天行动”计划综合督查

04.05.2015  14:50

  2015年4月,为确保《昌吉州“蓝天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昌吉州“蓝天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州直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园区2015年“蓝天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情况,展开了对于“蓝天行动”计划的综合督查。

  一、主要任务

  2015年2月27日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自治州蓝天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15〕7号),2015年重点实施五大行动、 247个治理项目,预计投入治理资金63.6亿元。

  二、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昌吉州“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印发后,各县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传达了相关部署要求,并根据文件要求,分解了任务。

  二是落实任务,明确分工。各县市均结合自治州“蓝天行动”计划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了部门分工,重点项目实施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三是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各县市(园区)都能够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存在问题

  各县市均存在城市道路机械清扫率,城区道路扬尘控制不到位及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不规范,喷淋装置安装不到位,不规范;工地内堆放物覆盖不完善等问题。

  四、落实情况

  全州现已完成6个项目,正在实施231个项目。据分析今年“蓝天行动”计划项目预计可实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消减0.785万吨、2.5万吨、0.22万吨、0.018万吨,全面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