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投入财政资金553万元助力“蓝天行动”

19.02.2016  14:28

  昌吉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做出决定:从2014年起,启动实施环境保护“蓝天行动” 计划。阜康市始终高度重视,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坚持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保障,近日,根据《2015年度“蓝天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市财政拨付了553万元“蓝天行动”专项补助资金,全部用于节能改造、城市扬尘处理、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PM2.5源解析等项目,现已全部下达各相关部门。

  “蓝天行动”计划的实施,促进我市淘汰一批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产能,加快了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较好的解决了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