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环保局学习贯彻落实《阿克苏地区加油(气)站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加油(气)站储存、销售都是易燃、易爆的石油类商品,属于高危风险行业。近年来,由于设计、施工、体制和管理上的种种原因或缺陷,加上部分加油(气)站在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很容易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通过学习地区出台的《阿克苏地区加油(气)站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我局在加强地区加油(气)站的安全管理方面,对辖区加油(气)站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按照“三同时”的要求,从设计、施工阶段开始,控制静电放电的发生。要避免静电引燃引爆,就要消除产生静电电荷的条件。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在加油(气)站各部门和各个班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站内的安全管理措施,要建立严格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完成安全方面的日常记录,建立完善安全台帐。并职工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三是制订和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监督。在规范加油(气)站安全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基础上,要加强加油(气)站安全管理措施的宣传,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不准在站内做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熄火加油。
四是加强明火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不准在加油站内随意动火,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五是加油(气)站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在储油罐区和营业区之间增设隔离墙。
六是推行HSE管理,真正实现加油站的安全长效运行。加油(气)站通过不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进一步提高加油(气)站的安全可靠性,真正实现加油(气)站的安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