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西林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精神

22.04.2016  13:17

4月16日,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分别在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局领导就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提出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重大意义。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在新疆没有与民族团结无关的人和单位,在这一点上必须有高度的认识,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和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扎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二要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要利用机关每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时间,增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内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对政策的了解和理解,提高政策的普及率。

三要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目前全局创建州级民族团结模范单位6个,县级民族团结模范单位3个。要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局创建1-2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目标。

四要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要教育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多交往、多交流,促进融合发展。

五要以精准帮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借鉴“访惠聚”活动入户调查的好做法,我们正在全局职工中开展入户调查活动。要通过入户调查掌握全局职工家庭情况,确定帮扶对象,制定帮扶措施,作到“局不漏户,户不漏人,一户一档,分类施策”。同时,要积极开展综合宣传活动,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各项惠民政策,宣传自治区成立六十年来的建设成就,宣传新疆林业取得的成果,宣传天西林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等,要积极征求职工及家属对林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联系点工作组也将于下个星期分赴各单位督促入户调查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一定明确要求,做好对接,加强指导,确保入户调查和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朱红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