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五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疆,都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
当前,新疆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更加凸显,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良好,都离不开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这不仅关系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而且也和每一个新疆人的幸福安康息息相关。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就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疆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长期以来,我区深入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全民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但在普法实践工作中,存在着“发张卷子、做做样子”的形式主义做法;当前仍有一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什么合法、什么违法,容易受到宗教极端思想的蛊惑、煽动。因此,营造一个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迫在眉睫,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重要一环。司法专业人员要走进基层、深入群众进行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解决矛盾纠纷;引导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共建美好家园。
“风成于上,俗化于下”。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就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抓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旧习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中仍有残余;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事实上,“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老百姓要遵守法律,党员领导干部更要模范的遵守法律,党员干部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做到清正廉洁、为民服务。要实现建设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应该带头学法,带头知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成为依法办事的先行者,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守法”的深厚氛围。
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一个健康有序的法治社会,必须拥有具有较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守法意识的现代公民,只有下大力气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才能形成守法光荣和守法有责的良好风尚,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我们坚信,只要每个公民都担负起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的责任,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就一定能够实现。(新疆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