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查处首例“营改增”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7.12.2014 03:53
本文来源: 人民网
12月1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国税局获悉,该局近日成功查处一起“营改增”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这也是新疆全区自营改增试点以来,查处首起“营改增”企业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据介绍,今年11月,高新区(新市区)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称,有两家成品油经销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该局从案件受票方入手,经筛选,发现两家涉案单位的售票方多为建筑安装、房地产和物流企业,决定选取辖区内一家国际物流企业作为检查对象。
经检查核实,该物流企业属“营改增”企业,无自有车辆却从上述两家单位大量购进了成品油并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金额479万元,抵扣税款81.51万元;经实地查验,该企业没有车辆且没有成品油储存设备,购进大量成品油的去向无法合理解释;经进一步核实,该企业由于“营改增”后,有些费用无法取得专用发票,为了达到降低税负少缴税款的目的,采取伪造资金流、物流、支付4%的手续费向上述两家涉案单位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根据取得的受票方相关证据,该局将上述两家涉案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该起“营改增”案件的成功查处,有效打击了不法分子,维护了税法尊严,净化了市场环境,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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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2014 0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