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哈萨克斯坦叶尔纳尔·阿依达尔艺术团AKHMETOV TALGAT等6人来疆进行涉外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的 审批公示
28.03.2016 12:38
本文来源: 文化网
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申请邀请哈萨克斯坦叶尔纳尔·阿依达尔艺术团AKHMETOV TALGAT等6人来疆进行涉外营业性演出增加演出地的审批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期间,如个人和单位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反映。
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借机诽谤或诬告的,不予受理。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加盖本单位印章的书面材料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12号
联系电话:0991-8808801
公示内容
受理编号:新演字〔2016〕第00110号
企业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展览中心
联 系 人:李宏
办结时间:2016年3月17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2016年3月21日
本文来源: 文化网
28.03.2016 12:38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