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库尔德宁大酒店建设项目(后堂传菜通道及地下室雨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巩留县库尔德宁大酒店建设项目(后堂传菜通道及地下室雨棚)已由巩发改基字【2012】17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巩留县库尔德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愿意承包本工程的合格的施工单位竞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巩留县库尔德宁大酒店建设项目(后堂传菜通道及地下室雨棚)
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巩留县团结路。
2.3 建设规模: 后堂传菜通道及地下室通道雨棚,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2.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5 招标范围: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及招标答疑内的全部内容。
2.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3.2不接受在类似项目施工中出现过质量缺陷、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及尚未得到解决的投标人。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及新疆信息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6 、报名要求
6.1 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0日至2014年9月26日(节假日休息),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京时)在伊宁市新华西路31号(天西林业局院内)。
6.2 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区外企业需提供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以上均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同时携带二套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本项目不接受公证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年9月27日至2014年10月1日,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30 时(京时),在伊宁市新华西路31号(天西林业局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7.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须交纳投标保证金6000元整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巩留县库尔德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于宪明 王红雨
联系电话:18099833908 0999-5625587 18999383292 0999-562008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庆香
联系电话:18299222268 0999-8328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