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阿勒泰地区樊利军等13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04.03.2016  21: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6〕35号

 

关于批准阿勒泰地区樊利军等13名同志 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

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阿勒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阿勒泰地区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樊利军等13名同志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11月8日起计算。

附件: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6年3月2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教师系列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地直单位(7人)

地区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樊利军

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海日古丽·克里木

地区双语办:张国成

地区电教站:帕丽娜·肯加巴扎、乔丽潘·库尔班

地区仪器站:叶尔克西·阿拜、丽娜·达列力

二、福海县(2人)

县教育工会:库丽仙·热夏提

县成人教育办公室:莫伦丽

三、吉木乃县(1人)

县教育局勤工俭学办:马国林

四、布尔津县(3人)

县教育局双语办:史桂兰

县学生管理资助中心:青红卫

县教育局勤办:金恩斯·毕都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