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茶楼"查赌" 抢走15万

05.11.2014  12:27

  2013年7月3日凌晨,四川省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大河中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啟辉,伙同协警余俊霖、毛睿兴、刘灿,以及无业人员刘俊,着便装并携带工作证、手铐、警棍等,到管辖区域外的攀枝花市东区一茶楼,以警察查赌的名义,将茶楼内人员控制,并对部分人员实施殴打,将茶楼内人员身上及各处放置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5.5万余元收走。

  日前,此案在攀枝花市中院二审宣判,杨啟辉获刑十年,其余4人分别获刑七年至六年六个月。

 

  副所长策划抢赌场

 

  2013年6月初,居住在攀枝花的曾某某在东区一家休闲会所赌博时被人抢走2万元,但老板只赔偿了她3000元损失,她想报复赌场老板,就将此事告诉了杨啟辉。杨啟辉表示,如果曾某某能提供赌博窝点的线索,抓到开赌场的可以给她一些好处。

  当年7月2日,曾某某将东区鸿运茶楼有人赌博的消息告诉了杨啟辉。下午,杨啟辉找到余俊霖,说明天凌晨一起去抢钱。余俊霖问,真的去抢钱啊?杨啟辉说,以前有人搞过,那些赌博的人不敢报案。

  随后,杨啟辉让余俊霖把刘灿叫上,说老大让明天凌晨去“踩堂子”。之后,他又将毛睿兴和刘俊喊上。按照杨啟辉的安排,行动时,他们5人穿便衣,带上手铐、工作证、警棍等,到了茶楼后,先把赌资找到,人要跑就等他们跑。

 

  冲进茶楼劫走现金

 

  一切安排妥当后,7月2日晚,杨啟辉先开车到鸿运茶楼查看情况。7月3日凌晨1点过,杨啟辉打电话让余俊霖开车送刘灿、毛睿兴、刘俊到茶楼。

  按照曾某某发短信提供的暗号,杨啟辉带着刘俊等4人冲进鸿运茶楼,对屋内的人喊:“警察,不许动,蹲在地上。”屋内人员四散奔逃。

  据当晚在场的刘某某说,4人进屋后,其中一名手拿棍子的男子大家双手抱头蹲下,把包里的东西拿出来,茶楼内的人全部被赶到鱼缸前面的空地蹲下。

  当晚在场的石某某回忆说,当时她丈夫在打牌,她在沙发上睡着了,突然被吵闹声惊醒,发现大家都在乱跑。她躲到一个茶几下面,但被人抓住头发拖了出来,一个小伙子抓住她头发用棍棒打了她背部几下,并用脚踢了她,并将她的挎包搜出,拿走了保内的2万元现金。

  同时在场的王某说,他听到有人喊警察来了,就往包间跑,但被人用橡胶棒打了一下,他将身上的1万元交了出来。

  当晚,还有多人被迫交出了现金,一些没有拿钱出来的还被搜了身,挨了打。杨啟辉等人假装登记在场人员的信息,把茶楼内所有的现金共计155181.80元放在一个纸箱里,随后开车离去。

 

  遇到巡警案发落网

 

  眼看几人抢劫已经成功,但走在最后面的刘俊被舒某拦下了,舒某说自己是路过的,没有参与赌博,要求刘俊还钱。两人在公路边拉扯时,被攀枝花市东区公安分局临江路派出所的巡警看到,巡警随后将两人带回派出所询问。

  杨啟辉得知刘俊被警方抓了,知道事情闹大,就让刘俊谎称自己是警方的线人,还让其他3人私分了现金10余万元。随后,警方开始对此事进行调查,当晚,杨啟辉等5人全部落网。

  今年3月,攀枝花市东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杨啟辉等5人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到不属其管辖的片区查赌,将个人财物收走,并对部分人员进行殴打,当场抢走他人财物。事后,又将抢走的现金私藏、私分。

  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抢劫他人现金人民币155181.8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判处杨啟辉有期徒刑十年,余俊霖、刘灿、刘俊有期徒刑七年,毛睿兴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宣判后,5人不服提出上诉。日前,攀枝花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