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旭:加强财政监督建设廉洁财政

24.03.2015  16:04

  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财政反腐倡廉建设?3月18日,兵团财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芦旭接受记者专访,他表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是推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从机制上、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兵团财务局在贯彻中央和兵团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上,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财政监督,严格预算管理;强化资金约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依法理财,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大检查,加快推进兵团廉洁财政建设。

  芦旭表示,预算管理是财政管理的核心。要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目前,兵团已初步建立起较为规范的部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今年还要进一步完善该体系;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行政运行成本,确保今年“三公”支出在去年基础上只减不增,把有限的资金用好、用实、用在刀刃上。

  芦旭说,要强化法治理念,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坚持财权依法取得、理财行为依法作出、理财程序依法行使、理财责任依法承担。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将税收征管、政府举债、资金分配、预算追加、预算公开、绩效评价、财政审批、财政监督、责任追究等一并纳入立法范围,明确界定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兵团要全面掌握新常态下的理财之方、聚财之法、用财之规,着力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依法理财运行机制。根据兵团党委要求,从2014年起,兵团财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将连续3年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从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会计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设立“小金库”情况、债务、担保及拆借资金等方面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并强化问责,做到对兵团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

  “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是财政部门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控廉政风险的有效手段。

  芦旭说,实施内部控制就是落实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原则,通过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健全财政部门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流程和关键控制节点,建立财政部门内部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纠正的动态监控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互相制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推动完成兵团财政体制改革任务,目前,相关制度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芦旭说,为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从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兵团财务局党组与纪检组签订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书。党组担负全面领导责任,将财政监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重要内容,定期分析本部门廉政形势,研究部署本部门监督检查措施,班子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细化责任盯紧落实,级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组抓好责任分解,检查督促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形成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兵团财务局还与兵团审计局及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沟通合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开展监督检查,形成“上下联动”“同步协同”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