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1.09.2015  21:06

新农机办发〔2015〕5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巩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稳定形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各族群众过一个文明、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做好节日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带头,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

各地要发扬连续作战的作风,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线,明确职责,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真正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做到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在岗值班,及时接听值班电话,迅速准确答复问题、确保信息畅通。

二、加强重点领域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要加大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的排查和整治。要深入基层,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合理安排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突出重点区域、路段进行不间断巡查,严肃查处无牌证车辆和违章作业行为。严禁拖拉机无尾灯、拖拉机挂车无反光警示标志参加作业和夜间上国道、省道行驶。加大田检路查力度,严厉打击“黑车非驾”、违章载人、超速、超限、超载、酒后驾驶等行为,对超期股役的报废拖拉机按规定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加大对参加秋收及玉米、棉花采摘收购作业生产的农业机械安全性能、防护措施等检查,凡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整改,防止农业机械带病作业。做到“四不放过”,即对违章违规不放过,对现场整改不放过,对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故障隐患未消除不放过,严防农机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报送信息简报

各地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标语、宣传单、“巴扎日”等多种形式,将农机安全法规和常识宣传到每一个驾驶员,提高驾驶员安全守法意识,确保“古尔邦节”、“十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

在督查过程中,各地要将“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准确、全面地以信息或简报的方式报送。请各地于9月30前、10月9日前分别向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报送节日值班表和节日期间的工作总结。

 

联系人:田江涛      电话:0991-4338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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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