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重点监控药品将实施动态管理
09.11.2017 01:43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了进一步确保科学、合理用药,未来自治区将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品种管理机制,对重点监控药品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还将进一步发挥临床药师的指导作用,严格落实处方审核和点评制度等。
“各级医疗机构要实施药师在收费前对处方或用药医嘱的审核工作。”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药师审核出的不合理处方或用药医嘱,应告知医师及时修改或调整,医师拒不修改的,临床药师应拒绝调配,并向上级药师和主管部门汇报,履行告知、记录和报告等规定。
“凡涉及重点监控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均需纳入处方点评范畴,并对点评结果进行公示。此外,自治区重点监控药品将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或每两年,都将根据全区药品使用和监测情况进行定期发布和调整。”该负责人说。
本文来源: 中国新疆网
09.11.2017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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