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9.07.2017 10:1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人社发〔2017〕39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自治区各技工院校,自治区所属各大中型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各民办培训机构:
为规范自治区及各地职业培训过程管理,促进培训市场健康发展,提升职业培训质量,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就业创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了《自治区职业培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017年7月14日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19.07.2017 10:11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不再核发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新人社发〔2017〕44号
关于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新疆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培训班开班
原标题:2017年自治区内派服务管理教师培训班开班人民网
关于印发《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加工企业公示暂行管理办法》和《自治区棉花加工企业诚信经营评价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函〔2017〕200号
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