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清查党员领导干部十类问题

25.09.2014  11:00
  (记者邓仕林 通讯员孟祥忠)立案50件,处分3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5人。这是昨日自治区纪委公布的集中清查党员领导干部十类问题情况。
      根据中央第六巡视组《关于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要求,自治区纪委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十类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
清查的十类问题分别是:重点清理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在朝觐审批中收受贿赂或利用职权违规安排人员特别是干部亲属朝觐,插手土地、矿产资源开发从中收受好处,与民企老板关系密切、帮助房地产开发商及工程承包商等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做生意谋取不正当利益,干预企业改制、违规向有关企业输送利益的,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生活作风不正、搞权色交易,干预司法和案件查办,拥有多处房产、实际收入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明显不符等。
        按照自治区纪委部署,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2010年1月至2014年6月30日反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清理、分析,并按照中央纪委确定的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进行规范处置。目前,反映领导干部十类问题线索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