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下发《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收送节礼
25.08.2015 10:37
本文来源: 新疆天山网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逯风暴 通讯员李浩军报道)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有关要求,驰而不息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近日,自治区纪委专门就做好“9·3”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纪念日和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下发《通知》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公款吃喝、收送节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纪念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四风”问题屡纠屡犯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领导的责任。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着力发现和查处披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利用网络、电话、媒体等平台,公布举报方式,拓宽监督渠道,使监督无处不在,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遁形。
据了解,2015年以来,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常抓不懈、动辄则咎,及时查处并实名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员形成了强大震慑。今年1月—7月,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的问题152起,处理18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9人;自治区纪委先后通报3批27件典型案例,涉及党员领导干部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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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8.2015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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