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粮食局2014年重点民生工程评估报告

03.02.2015  01:49

新粮办函〔2015〕3号

根据《关于报送2014年重点民生工程评估报告的函》(新政办函〔2014〕181号)要求,现对自治区粮食局所承担的两项重点民生工程评估如下:

一、“自治区财政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1.07亿元,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粮食收购政策,坚持敞开收购、敞开直补,确保售粮农户及时足额领取直补资金,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粮食安全”(粮食局组织实施)

(一)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共收购小麦343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27万吨,圆满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300万吨指导性计划,完成计划的114.2%。兑付农民粮食直补资金10.3亿元。

(二)主要做法。

1.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年初研究制定了《确保农民售粮直补资金兑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工作进度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规定完成时限,狠抓责任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明确收购政策,全面安排部署。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我局及时会同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农发行研究提出2014年夏粮收购政策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并于6月4日召开了全区夏粮收购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收购政策,提出了工作要求。为抓好贯彻落实,我局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区夏粮收购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3. 做好仓容腾并,加强人员培训。2014年,全区小麦销售市场相对低迷,新粮收购仓容不足问题较突出。各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库存粮食销售力度,积极腾并仓容,共腾并空仓270万吨,满足了新粮收储需要。各地提前做好粮食收购检化验仪器校验、设备检修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执行政策不打折扣。

4.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粮食直补政策。坚持收购政策公示制度,做到政策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公开透明。不断增强为农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各粮食收购企业普遍增加了清粮机、输送机、自动扦器等机械设备,减轻了劳动强度,加快了收购进度,粮农十分满意。

5. 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农发行和财政部门提前落实小麦收购资金贷款及直补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协调地方企业和中储粮各直属库认真执行片区收购政策,积极开展代购代储,维护了收购市场的平稳有序。

6. 严格执行政策,维护农民利益。各地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粮食收购政策,坚持交多少收多少、收多少补多少。各粮食收购站点坚持粮食收购公示制度,做到了政策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台,将粮食收购政策、价格、质量标准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在收购现场公开张贴。对农民愿意交售且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小麦、稻谷,做到了随到随收,没有出现拒收、限收、停收情况。

7. 加大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夏粮收购期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组成7个工作组深入南北疆各地实地督促粮食收购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会同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维护了收购市场的平稳有序。伊犁州等地研究制定粮食收购监管措施,有效遏制了“转圈粮”及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的发生。

(三)效益分析。

我区实施的粮食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广大种粮农民最大的订单和郑重承诺。在各级党政的坚强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策实施效果明显,达到了农民、政府、消费者、企业“四满意”。

1. 增加农民收入,让农民满意。2014年,全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政策,共收购小麦343万吨,种粮农民因小麦收购价格提高和实行粮食直补增收14.4亿元,实现了“谁种粮、谁受益,多交粮、多受惠”,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敞开收购、敞开直补政策,让农民吃了“定心丸”,消除了后顾之忧。

2. 掌握市场粮源,让政府满意。近年来,我区小麦播种面积稳定增长,粮食产量逐年提高。2014年,全区粮食生产实现“七年增”,粮食收购数量较上年增幅较大,充分掌握了市场粮源。手中有粮,心里不慌,政府有粮,百姓不慌,特别是作为我区主要口粮的小麦掌握在各级政府的手中,已成为调控粮食市场的重要手段。

3. 保证市场供应,让消费者满意。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照自治区顺价销售原则,坚持敞开供应、均衡销售,保障了市场有效供给,维护了粮价基本稳定,维护了广大消费者权益。

4. 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让粮食企业满意。2014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小麦收购数量占到了市场商品粮源的80%以上,企业经营量增加,市场主渠道作用凸显,同时也提高了企业效益,增强了市场调控能力。

二、“投资1.84亿元,新开工建设20万吨粮油中转储备库”(发改委、粮食局组织实施)

(一)任务完成情况

我局积极与自治区发改委沟通,争取对我区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将22个项目共新建20万吨粮油中转储备库纳入自治区重点民生项目,共建设仓容20.26万吨。其中喀什地区英吉莎县粮食收储公司中心库7500吨粮库等七个项目,共建设仓容8.2万吨;另外自治区发改委批复的和田地区于田县粮油收储公司县仓库5000吨粮库等15个项目,建设仓容12.06万吨。以上22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各建设项目按计划有序实施,预计2015年夏粮收购前完工。

(二)主要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并宣传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抓好重点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以及建设粮油中转库的必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分工,严格监督检查,及时指导各地有效开展项目的前期工作,落实建设用地,办理规划环保手续,以及资金筹措方案等,确保了民生工程的有序推进。

2. 严格项目审核。针对目前全区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粮食仓储和粮食物流设施建设方面,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很少,自治区财政困难,企业是投入主体的实际情况,在筛选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时,重点考虑申报企业的融资能力、项目辐射能力以及是否所处战略要地等。同时与拟定项目单位及时沟通,抓紧做好项目的设计、招投标等工作,有条件的项目利用企业自筹资金先行开工建设。

3. 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全部用于粮油中转储备库项目建设,没有发生挤占挪用现象,各项目单位也千方百计的筹措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所有建设资金都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按项目合同、进度支付资金。

4. 强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管。参与项目建设的五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各尽其责,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项目施工到每个重要节段,监理单位组织五方对工程进行质量认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平时的工程质量管理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重点加强对进场建材的检验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项目所在地、县发改委、粮食局等部门经常对所属项目进行检查指导,自治区发改委、粮食局不定期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效益分析。

进一步完善了全区粮食仓储体系,仓储设施布局逐步合理,仓储设施功能得到全面提升,使从种粮农户到收纳库、储备库、中转库和粮食加工企业之间得到有效衔接;增强了粮食储存能力,提高了粮食储藏品质,保障了粮食储存安全;提高了粮食流通效率,减少粮食储存、进出仓、运输过程中的损失,人工劳动强度大幅降低,满足粮食大进、大出要求,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能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企业仍是粮油中转储备库项目投资的主体,自治区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规模小,企业赢利能力有限,融资压力大,造成个别项目实施周期较长。

                                                                                                      自治区粮食局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