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局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粮党发〔2016〕22号
各处室,新粮集团,各直属单位: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新党办发〔2016〕16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自治区粮食局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
自治区粮食局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的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落实于行,扎实开展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纪律教育年”活动,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加强纪律教育的重要意义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纪律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工作,须臾不可放松。做好新形势下纪律教育工作关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成效和永续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纪律教育,严明党的纪律,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为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我们党成立95年的历史充分证明,严明党的纪律始终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第一位的是抓好纪律教育这个基础,不搞不教而诛,使广大党员干部知纪明纪、遵纪守纪。
(二)加强纪律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强力正风肃纪、反腐惩恶,使不敢腐的正摄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从近年来自治区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看,“破法”者无不始于“破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前提是要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
(三)加强纪律教育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做好新疆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当前,新疆正面临反恐维稳、经济发展两个“三期叠加”的特殊形势,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艰巨繁重,迫切需要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具有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的干部队伍。只有加强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才能确保全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凝聚起推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和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深入开展纪律教育特别是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认识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准确把握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基本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带头尊纪守纪用纪,争做“四强”“三力”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
(二)基本原则
—— 坚持党的领导 。注重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纪律教育全过程。
—— 坚持突出重点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学习贯彻。
—— 坚持全面覆盖。 面向全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不留空白点。
—— 坚持问题导向。 把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摆进去,认真对照查摆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学习的重点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重点掌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七个有之”为镜鉴,坚持“五个必须、五个坚决不允许”;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组织观念、组织程序;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重点掌握: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重点掌握: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基本规范。
(四)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政治纪律方面 ,重点掌握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意制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挑拨民族关系或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迷信活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行为的处分规定; 组织纪律方面 ,重点掌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不按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廉洁纪律方面 ,重点掌握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公款接待、公款旅游、配备装饰使用公车、办公用房及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群众纪律方面 ,重点掌握克扣群众财物,在办理涉及群众事物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侵犯群众知情权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工作纪律方面 ,重点掌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生活纪律方面 ,重点掌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的处分规定。
四、方法措施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学习研讨
各处室、各单位以党支部为基层单位制定学习计划表,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利用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精读深悟、融会贯通。采取“一学一研讨”的方式,每次围绕一个专题,集中学习半天,专题研讨半天。集中学习研讨《论述摘编》的时间不少于16个半天,《党章》不少于12个半天,《准则》不少于2个半天,《条例》不少于12个半天。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要结合起来,每名党员写出不少于8000字的读书笔记(手写),支部书记按照学习内容每阶段审阅一次读书笔记并备书签字。每名党员撰写一篇学习心得在支部大会上交流,学习心得处级以上干部要达到3000字以上,科级干部不少于1500字,各支部组织集体学习要做好学习讨论发言记录。(各支部的学习计划表<含学习时间、内容>于4月21日前交机关党委。)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自觉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局领导要带头分别到分管的处室、直属单位讲专题党课。党课教育要坚持把案列式、互动式教育方式结合起来,不断增强纪律教育的吸引力和实效性。(承办单位:机关党委)
(二)典型教育
以先进典型为镜,深学细照笃行。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时时处处事事以党的纪律和规矩规范言行。5月份,聘请有关专家专题讲授新颁布的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规定。(承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以反面案列为戒,深刻汲取教训。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举一反三、汲取教训,特别是要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强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近年来自治区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列,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6月份,联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开展现场廉政警示教育。(承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三)网络答题
2016年3月起,自治区纪委在纪委监察厅网站、天山网、“最后一公里”微信平台等组织开展“纪律知识微考堂”网络答题活动,每月1期,共10期。前期,局纪委已经下发通知,各级党组织要按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党员积极参与,以考促学,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心。(承办单位:纪委监察室)
(四)演讲比赛
2016年7月,第十八个党风廉政教育开始,组织局机关、直属单位开展以“党章、党规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承办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五)纪律知识竞赛
9月份,组织纪律知识竞赛活动。竞赛由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分别组队参加(新粮集团组成二个队),共8个队,每队由3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比赛活动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分为二组,每组四个队取前两名,决赛取前三名(承办单位:竞赛用题由纪委监察室负责,竞赛组织由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
(六)开设宣传专栏
局机关开设纪律宣传栏,电子屏每日滚动显示有关党章、党规教育内容(每日更换一次),内部局域网首页上部开设专栏每日显示一条廉政警示语(每日更换一次)。(承办单位:宣传内容由纪委监察室提供,制作、更换内容由信息中心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与“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方式、注重实效。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经常、抓平时、抓全面,即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又要站在一线、靠前指挥,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纪律教育。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负责,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单位主动作为,形成纪律教育的整体合力。
(二)严格监督检查。局纪委、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等部门组成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对“纪律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将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即时报送纪委监察室,由监察室统一上报至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机关各支部、各直属单位“纪律教育年”活动开展情况于2016年12月5日前书面(含电子版)专题上报纪委监察室。“纪律教育年”活动情况将作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年终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并纳入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局党委将强化问责,对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党委(总支、支部)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舆论引导。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各种宣传媒介,讲好纪律和规矩的“故事”,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加大报道数量和频次,回应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